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优化教书育人环境,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依据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校校区分布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人员出入管理规定
1.桂山校区师生员工进出校园实行人脸识别和车辆智能化管理,左海校区师生员工进出校园实行持证识别和车辆智能化管理。
2.校内物业、食堂、公司等其它工作人员,应实时向保卫处申请办理出入卡。
3.基层电大教职员工、联合办学机构工作人员、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入校园,实行登记制度。上级领导及重要来宾来校,承办部门要提前预告保卫处,通知放行。
4.外来办事人员、学生家长进入校园,须与校内关系人员取得联系,办好出入校园手续。周边百姓进入校园进行晨练或其它活动,须经保卫处审批。
二、机动车车辆管理规定
(一)机动车管理
1.本校公私车辆凭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登记信息进出校园;基层电大教职员工、联合办学机构、当地政府部门、其它外来临时机动车辆按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门卫管理制度》执行,实行登记制度;上级领导及重要来宾、公安、消防、救护、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园门卫应主动疏导,确保安全通行。
2.在学校开展短期教学活动需进出校园的外来车辆,办学部门应提前3天向保卫处提出书面报备。报备内容包括办学部门、项目名称、进入校园车辆数量(专指桂山校区、左海校区下面具体明确)和号牌、出入校园物资名称数量、人员数量、时间、使用场地位置、负责人等(见附表)。左海校区周一至周五(上班期间)临时外来车辆进出管理视情况由保卫处审批。
3.基建修缮等项目需短期进出的车辆,项目管理部门应提前3天向保卫处提出书面报备,凭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登记信息进出校园;
4.食堂运送食品车辆,桂山校区从东后门专用通道出入,左海校区从大门出入,膳食科负责日常管理。
5.校园内机动车辆行驶按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及校内交通标志、标线要求,慢速行驶,规范停放,主动避让行人,禁止鸣笛,保证安全。外来机动车辆未经保卫部门批准,一律不得在校园内过夜停放
6.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。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(接送病人、运送重物等)的,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。
7.携带校内公共物资出校门的车辆,应出具物资出门证明单,经门卫查验、核准、登记后放行。
8.驾驶人员进入校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,违规者,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者,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
9.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车辆管理,由保卫处按要求统一指挥。
(二)非机动车车辆管理
1.非机动车车辆进出校门须慢速行驶,携带校内公共物资出校门的车辆,应出具物资出门证明单,经门卫查验、核准、登记后放行。
2.非机动车车辆应停放校园内指定地点,严禁无序停放。桂山校区停放在尚勇楼架空层,左海校区停放在综合楼北边的停车棚。
(三)机动车车辆校园审批管理
1.学校教职员工(含在校务工人员、驻校有关人员)车辆进出校园由保卫处负责审批,职业学院所属教职员工(在校务工人员、驻校有关人员)车辆进出校园审批由职业学院保卫人员初审,报保卫处审批(具体见附件2)。学校退休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按此条要求办理。
2.非校内人员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实行限期进出审批制度。
3.无证照的机动车辆一律不予进入校园。
三、桂山校区明德楼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
桂山校区明德楼地下停车场是学校公务车、在职教职员工上班的机动车辆停放场所,外来车辆不得进入。地下停车库实行智能化管理,自动读卡出入,车辆管理系统自动显车位空余量。当显示无空位时,不得强行进入。公务车辆专用车位,私家车辆不得随意停放,特殊情况下,由安保人员指挥调度,方可停放。
四、电动车充电场所管理规定
校内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由保卫处负责管理,桂山校区停放在尚勇楼架空层,左海校区停放在综合楼北边的停车棚。教职员工根据需要自行扫码付费充电,不得在校内其它场所私自拉线充电。
五、外来团体单位租(借)学校场所管理
外来团体单位进入校园租借场所的,主办部门应事前报备保卫处,相关人员凭证进出。
六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